【MOOD】關於婚姻平權法案,你了解了多少?

10:30 PM



每個人對人生的選擇都不同,若不是當事人,或是沒有類似的經驗,又有什麼資格評論或干預他人的未來呢?未來本就應該是自己認真思考並慎重決定下的產物。

當決定要寫這個議題時,就明白會有支持和反對聲音,也許還有著許多人對未來的質疑及恐懼,但能不能先放下所有主觀的想法,來看看我整理的資料和觀點。

Q:《民法》第972法條、第973條及第980條的修正草案裡面,到底包含著什麼樣內容?
A
一、972條:法定締結婚姻關係之二人,原為「男女」當事人自行訂定,修改成「雙方」當事人自行訂定。
二、973條:男未滿17歲,女未滿15歲者,不得訂定婚約,修正為未成年人未滿17歲者,不得訂定婚約。
三、980條:男十八歲,女十六歲才可結婚,修正為未成年人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結婚。

那大家看了法條後,裡面有說到以後國小會教孩子能任選性別,並新增情慾探索課程嗎?
有說到教導一夫一妻制的老師會受罰?或會請出櫃的同志來課堂上示範?
實際上法條內完全沒有說到上述的那些,而同性的婚姻也是一夫一妻的概念去運行,只是不再侷限於男和女。那這些莫虛有的謠言,對他們來說,公平嗎??

Q:以後爸爸不能叫爸爸,媽媽不能叫媽媽,這種不分性別的稱謂,都是婚姻平權法案造成的?
A:事實上不是的,民法中不分性別的稱謂,並不是從婚姻平權的提案開始的。
因為在出現同志婚姻立法爭議之前,不區分男女的稱謂用語,在民法以及各法律裡本來就已經存在,而且不少見,它的意義只是這個法條的效力對女性或男性沒有差別,不需要標註

這個法案鬧得沸沸揚揚,但我們真的有資格來評論這件事嗎?
當我們給已經自己設下了藩籬,又該如何理性的討論?
若無法放下主觀,用心傾聽,那再多的公聽會,又有何用?
唯有當雙方願意敞開心胸,試著去理解對方的想法,才有可能會有交集,並進而達到共識。

我始終相信「知識就是力量」,不論您是支持或反對,都應該對該議題有著更多且更深的認識,如此也才能好好地省思,為何支持或為何反對,而不是盲目地選邊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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